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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尊龙凯时市第三十批)

    2021-05-17 14:47 来源:尊龙凯时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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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尊龙凯时市)

    (第30    20215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GX202105090090

    庙头镇凤凰村委莲塘村制砂场,露天作业时扬尘污染,机械破碎时产生噪声污染。

    临桂区

    大气,噪音

    临桂区人民政府5月11日现场调查核实:

    1.莲塘村制砂场为尊龙凯时宝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临桂区临桂镇凤凰村委莲塘村。项目租用莲塘村村民的土地作为生产加工场地,主要建设露天的生产线、原料堆场、成品堆场、三级化粪池、生产废水沉淀池以及办公生活区等配套设施。环评手续。2018年10月,在未经自然资源局审批的情况下,粟某某占用古坪村集体用地建设制砂场,2020年7月10日,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对尊龙凯时宝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沙场一案立案调查。

    2.2021年5月11日现场调查时,尊龙凯时宝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大门紧闭,无人值守,原电力线、变压器等设施已拆除,石料生产线设施锈蚀严重,估计停产半年以上。原生产石料仍有部分堆放在场内,石料以石碴为主,还有部分道路水泥废碴作为原材料堆放在场地内,场内四周用铁皮进行围挡。从现场查看,该场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属实

    1.2021年1月13日,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对尊龙凯时宝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临桂区自然资源局督促尊龙凯时宝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2021年7月31日前拆除在非法占用5331.77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拆除,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阶段性办结

    2

    D2GX202105090061

    平山北路4号南侧围墙外多家根雕加工厂,作业时产生噪声扰民,作业时间不规律。

    象山区

    噪音

    象山区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平山根雕市场位于尊龙凯时市象山区平山北路及平山大村,目前仍有根雕、玉石加工作坊数百家,平山北路4号南侧围墙外根雕作坊由于距民房较近,生产加工过程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同时存在中午时段作业现象,因此产生噪音扰民

    基本属实

    1.象山区人民政府根据整治方案,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平山根雕市场搬迁的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

    2.象山区人民政府责令噪声扰民的根雕加工作坊改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中午及夜间时段作业

    3.象山区人民政府根据《关于对根雕市场开展综合整治的公告》要求加强对根雕市场巡查,加大整治力度

    阶段性办结

    3

    D2GX202105090044

    瓢里镇思陇村叁寨组林业站旁边石材场,手续不齐全,在夜间进行生产,开采过程中粉尘污染,机器破碎噪声污染,淤泥直接排入寻江河。

    龙胜各族自治县

    大气,噪音,土壤

    龙胜县人民政府5月11日现场调查核实:

    1.林业站旁石材场为尊龙凯时榜尚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三寨组林业站附近靠河边。2020年8月建设,2021年3月建成后生产至今,有工商营业执照,环评审批手续、土地使用手续。已建成一条砂石生产线主要生产原料是辉绿岩。

    2.经核实,公司非法侵占河道建砂石料加工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渣土,影响行洪安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区未建设厂房,原料传输带未采取封闭措施,在破碎、振动分级、传输等生产工序中未采取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在生产区内可看到明显的生产痕迹,场内有数堆砂石产品,尊龙凯时新电力投资集团龙胜供电公司当天对该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基本属实

    1.龙胜生态环境局对尊龙凯时榜尚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督促企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善环评审批手续。

    2.龙胜县自然资源局对尊龙凯时榜尚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涉嫌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督促该企业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完善用地的合法性。

    3.龙胜县河长办、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20日前监督尊龙凯时榜尚建材有限公司清除侵占河道所倾倒的渣土,恢复河道滩涂原貌,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并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4.瓢里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尊龙凯时榜尚建材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企业在手续未完善之前不能恢复生产,如有恢复生产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阶段性办结

    4

    D2GX202105090041

    1.向督察组反映庙头镇白果村湘江段挖沙问题,目前河源顺公司已拆除设备,白果村3家无名砂场已拆除1家,对此表示感谢!但是还有2家洗沙场未拆除设备,担心督察组走后,死灰复燃。2.白果村小蛇岭一带山林被人破坏乱挖矿,导致山体千疮百孔,挖矿弃土填埋农田,总共破坏林地和农田700多亩。

    全州县

    生态

    全州县人民政府于5月11日现场调查核实:

    1.举报人反映的3家洗沙场,实际是2家制砂场及1家堆料场,2家制砂场为嵊州市源顺河道疏浚有限公司的制砂场,其中1家位于白果村上游,正在拆除另1家位于白果村下游,2021年1月已停产,电力公司已停止供电,部分机械已经拆除。堆砂场位于白果村对面兆村与湖南交界处,2020年10月,供电设备已拆除。

    2.白果村委小蛇岭属白果村委集体所有。2008年部分村民在利益驱使下进行盗采经核查,小蛇岭一带山场存在非法盗采锰矿点3处。其中,1处非法盗采点与山脚下40亩左右的槽田山场相距3米左右,当年非法开采占用了3亩左右的槽田用于堆放废土,其他槽田未发现有挖矿废土堆放破坏槽田的情况。场检查该片区槽田已长满杂草,无人耕种。2008年庙头镇人民政府对非法开采点按“三不留,一毁闭”的原则进行打击取缔,白果村委小蛇岭3处非法盗采点经打击取缔后,再非法开采的现象,破坏的林地基本已自然复绿。

    部分属实

    1.全州县人民政府组织成立河道疏浚和采砂制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整改时限,责任落实到人。

    2.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嵊州市源顺河道疏浚有限公司在5月19日前将停靠在堆砂场旁边的采砂船、打砂场机制设备、运输船撤离现场,清理场地内的河卵石及河砂。如逾期未完成整改,将按整改方案,予以强制拆除。

    3.庙头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白果村委小蛇岭锰矿资源的日常监管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5

    D2GX202105090054

    1.嘉会镇苏陂老村养猪场在茶江河嘉会苏陂河道私自采挖鹅卵石,用于建设养猪场。2.嘉会镇有人在开花山农艺场门口堆放砂石,用鹅卵石进行破碎制砂,破坏河流生态环境。

    恭城瑶族自治县

    生态

    恭城县人民政府5月10日现场调查核实:

    1.苏陂老村养猪场为永顺发生猪养殖场,有用地审批手续并报备,其设施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选址经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符合要求。

    建设场地用料经过当地村委同意后自行在河道取砂,经实地勘察,其所用河卵石约60立方米,未运至村外销售,全部自用,已停止从苏陂河中取砂。根据规定,该养殖场在当地河道取鹅卵石用于建设场地,属于合法行为。

    2.花山农艺场门口进行破碎制砂企业为恭城县志琨沙石购销部,有营业执照、场地租赁合同,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租用场地为恭城县开花山园艺场闲置场地。企业部分原材料来源于购买恭城县许可的采砂点砂石。企业2021年3月初开始停产,项目东侧约1.4公里有一6000多立方米的简易沉淀池(土坑),沉淀池内的水清澈,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入外环境的现象。

    部分属实

    1.恭城县水利局加大对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非法采砂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2.恭城生态环境局要求志琨沙石购销部按照4月2日和4月9日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县自然资源局5月11日要求其加工厂停业并完善相关手续。各部门将继加强对其联合巡查,加大监管力度,适时开展现场督察,一旦发现其继续开工生产,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阶段性办结

    6

    D2GX202105090024

    1.庙头镇建设村委国家拨款建设污水处理场,施工乱挖,污水管网未接通。2.庙头镇仁街村有人偷挖煤矿污染田地、河流,导致鱼塘生物死亡。

    全州县

    生态

    全州县人民政府5月12日现场调查核实:

    1.项目为庙头镇污水处理工程,不是村委污水处理厂,2016年开始实施,2017年底建成,2018年9月底投入运营。经现场走访查看庙头镇街道,大部分区域在2017年底建成污水管道,镇区开挖敷设管道后道路恢复良好,镇区污水管道已经连通,至今未进行破路施工完成雨污分流改造。调查现场可见两条平行的切割线,路面未见明显的破损,群众误认为此处存在施工乱挖未接通污水管,而实际上镇区污水管道已经连通,老街的污水通过原有的沟渠接入临近湘江边的主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未发现施工乱挖的现象。查阅庙头镇污水处理厂现场和运行记录,庙头镇污水处理厂2018年9月开始进水运行,目前运行较为正常。

    2.煤矿山位于庙头镇仁街村委港码渡村西南500米,21世纪初一直废弃,盗采煤矿事件。经现场调查,未发现该地点有人挖煤矿的现象,附近农田早在柳铺水电站建成之时成为淹没区,现该煤矿附近已无农田,水淹区有鸟类栖息,未发现生物死亡。

    部分属实

    1.全州县人民政府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庙头镇区污水管网,满足污水排放日益增长的需要。

    2.庙头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该废弃矿山的日常巡查频率和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7

    X2GX202105090032

    七星区怡和东岸小区旁边有一家尊龙凯时南药集体公司,生产过程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小区经常闻到刺鼻性气味,小区居民受到严重影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都反映排放气体是合格达标的。

    七星区

    大气

    尊龙凯时市生态环境局经现场调查核实:
    1.尊龙凯时南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搬迁至尊龙凯时市七里店路43号,已取得环评批复,通过环保验收,后对公司环境开展后评价并进行备案,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对废气产生的主要环节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包括对原料药2、3生产线的废气优化升级、燃煤锅炉改成燃气锅炉,对污水处理站各产污点进行加盖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处理排放,对产生挥发性盐酸气体增加尾气吸收处理系统,对QC检测废气增加尾气吸收处理系统。针对VOCS污染物,公司完成了治理设施建设,消除异味影响。
    2.5月6日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厂多功能车间,盐酸左旋咪唑车间正常生产,青蒿琥酯车间停产,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气排口及API生产车间废气排口指标进行采样;于夜间对该公司和怡和东岸小区无组织排放的气体指标分别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和有组织排放废气指标均未超标。

    3.5月11日,监察人员再一次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当日,根据生产需要,该厂盐酸左旋咪唑车间正常生产,多功能车间、青蒿琥酯车间停产,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检查当天,检查人员在该厂厂内闻到少许异味,厂外未闻到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1.尊龙凯时市生态环境局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尊龙凯时南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督促该公司加强污染物治理设施特别是废气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尊龙凯时市生态环境局局要求尊龙凯时南药股份有限公司畅通群众参观了解渠道,积极与社区、小区业主联系沟通,邀请业主代表进厂参观,请群众监督废水、废气、VOCS污染物治理效果。

    已办结

    8

    X2GX202105090086

    1.对2021年4月19日反映的“龙塘屯的垃圾不向外清运,而是长期在村庄外焚烧垃圾,屡禁不止问题”未得到处理。2.2021年4月24日有关部门将生活垃圾清运,第二天又将生活垃圾倒回原处。4月30日起装生活垃圾的小桶已经装满垃圾,全部堆在村中,领导干部不让人清运。3.龙塘村冯某杰养牛,粪便污水排入饮水沟,雨天大量污水外流,对当地村民无饮用水使用。

    永福县

    土壤,水

    永福县人民政府5月11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龙塘屯聘请一名保洁员每天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在上次投诉后,对该屯的两处垃圾停放点已进行过专门清理并放置了垃圾桶,垃圾车定期两天进行一次清运。不存在长期在村外焚烧垃圾、垃圾堆放不清运的情况。村内群众养牛为自家散养的4头牛,平日在村中放养。不会影响该屯饮用水水源。

    部分属实

    永福县督促龙塘屯村民理事会加强对保洁员垃圾清理工作的监督,保持良好的屯内环境卫生状况。督促养牛农户搞好卫生,引导其与周围农户维护好邻里关系。

    已办结

    9

    D2GX202105090023

    1.庙头镇白果村委以清理河道名义,进行非法采砂,导致该村的河流污染严重。2.庙头镇白果村委小蛇岭山场开发矿山,农田受到破坏,导致农田无法耕种。3.庙头镇仁街村有人挖煤矿,导致当地农田被毁。

    全州县

    生态

    全州县人民政府5月11日现场调查核实:

    1.嵊州市源顺河道疏浚有限公司,2016年5月竞拍到湘江庙头镇柳铺电站大坝至岔岗河段5年河道采砂许可权经核查,该公司河道疏浚项目和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堆、制砂场未办理水利、环保等手续,机制打砂后的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河道。经全州县专项整治,该公司1家制砂场2021年1月已停产,部分机械已经拆除。2021年5月11日拆除1家制砂场,堆砂场2020年10月,供电设备已拆除。河道中的采砂船只已经全部撤离了该河段。

    2.白果村委小蛇岭2008年部分村民在利益驱使下进行盗采经核查,存在非法盗采锰矿点3处。其中,1处非法盗采点与山脚下40亩左右的槽田山场相距3米左右,当年非法开采占用了3亩左右的槽田用于堆放废土,其他槽田未发现有挖矿废土堆放破坏槽田的情况。2008年庙头镇人民政府对非法开采点按“三不留,一毁闭”的原则进行打击取缔,3处非法盗采点经打击取缔后,再非法开采的现象,破坏的林地基本已自然复绿。

    3.煤矿山位于庙头镇仁街村委港码渡村西南500米,21世纪初一直废弃,盗采煤矿事件。经现场调查,未发现该地点有人挖煤矿的现象,附近农田早在柳铺水电站建成之时成为淹没区,现该煤矿附近已无农田

    部分属实

    1.全州县采砂办责令嵊州市源顺河道疏浚有限公司在5月1日前将停靠在堆砂场旁边的采砂船、打砂场机制设备、运输船撤离现场;在5月10日前拆除临时厂棚,清理场地内的河卵石及河砂;在6月30日前将堆砂场平整复绿。如逾期未完成整改,将按整治方案进行取缔。

    2.全州县采砂办、县水利局和属地乡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巡查和监管,对全县范围未依法完善相关手续、擅自开展河道采砂制砂生产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3.庙头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该废弃矿山的日常巡查频率和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10

    D2GX202105090056

    恭城生态环境局楼下门面有个活禽宰杀点,活禽未经检疫,私屠滥宰,鸡毛鸭毛随意堆放,将宰杀废水排至下水道,产生恶臭,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恭城瑶族自治县

    大气,水

    恭城县人民政府5月11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恭城生态环境局楼下门面有一家出售活鸡的销售点,根据客户需要,顺带宰杀,产生的污水进入化粪池后,通过县城污水管网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存在恶臭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经农业农村局调查,活禽宰杀点售卖的活禽未经过检疫,售卖点老板也未向检疫申报点申请进行活禽检疫。由于恭城县疫情期间对民贸菜市活禽宰杀售卖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之前的集中活禽宰杀售卖点已被拆除,全县目前未建设有活禽集中屠宰点。

    部分属实

    1.恭城县人民政府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规范活禽销售、宰杀点的管理,将引导县城区内所有活禽销售、宰杀点全部进入县城民贸市场内,避开生活区和行政办公区,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2.恭城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无照无证查处取缔办法》规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在该门店内销售活禽。

    阶段性办结

    11

    D2GX202105090057

    恭城镇民贸市场旁边龙昌药店对面有一个活禽宰杀点,属于私屠滥宰,未经检疫售卖活禽。将污水直接排放,宰杀点内环境卫生差,臭气熏天。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但是没有部门处理。

    恭城瑶族自治县

    水,大气

    恭城县人民政府5月11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恭城镇民贸市场旁边龙昌药店对面有一个活禽宰杀点,根据客户需要,顺带宰杀,产生的污水进入化粪池后,通过县城污水管网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存在恶臭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经农业农村局调查,该活禽宰杀点售卖的活禽未经过检疫,售卖点老板也未向检疫申报点申请进行活禽检疫。由于恭城县疫情期间对民贸菜市活禽宰杀售卖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之前的集中活禽宰杀售卖点已被拆除,全县目前未建设有活禽集中屠宰点。

    部分属实

    1.恭城县人民政府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规范活禽销售、宰杀点的管理,将引导县城区内所有活禽销售、宰杀点全部进入县城民贸市场内,避开生活区和行政办公区,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2.恭城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无照无证查处取缔办法》规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在该门店内销售活禽。

    阶段性办结

    12

    D2GX202105090059

    投诉人对当地政府处理“鲁山路88号恒大城小区附近有两家产生刺鼻异味影响的企业,分别是联谊塑料厂和有红星印刷厂”的相关问题不满意。这两家企业实际上没有整改,而且相关部门也没做好监督。这两家企业曾向投诉人承诺中午、晚上休息时间不生产,但是实际上没有停工,产生的噪声,臭气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投诉人向当地环保局投诉,才会稍微停一下工,不投诉的话就不会停工。希望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监督。

    临桂区

    噪音

    临桂区人民政府5月10日现场调查核实:

    1.临桂红星彩印包装厂,位于临桂区鲁山工业园,主要从事包装塑料复合袋、膜的生产。有环评、验收手续。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2.2021年4月13日,对尊龙凯时市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噪声、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通过监测,均达标排放,由于工艺要求压延生产每次加热需要5小时,不能完全停机,5月10日中午现场检查时,压延车间未停机,其余产生生产噪声工段均停止生产。

    3.2021年4月27日临桂生态环境局委托监测公司对临桂红星彩印包装厂的生产噪声与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通过监测,该公司废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限值;厂界东面外噪声超。2021年5月10日中午现场检查时,各工段均停止生产。

    部分属实

    1.临桂区税务机关征收临桂红星彩印包装厂噪声环境保护税。

    2.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临桂红星彩印包装厂整改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整改完毕后,临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

    3.今后将加大对尊龙凯时市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临桂红星彩印包装厂监管力度和不定期监督性监测,一旦发现企业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13

    D2GX202105090077

    县城凤山公园门口有三四台露天的卡拉OK,从早到晚一直有人唱歌,产生很大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休息。曾向城管、文化、环保等部门反映,但是都没有得到解决。

    永福县

    噪音

    永福县人民政府5月11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永福县县城凤山公园对面(福寿桥)共有三家露天卡拉0K的经营业主,2家基于谋生需求经营露天卡拉OK;一户为私人购置音响设备免费提供给群众娱乐;共有彩调表演队两支,由永福县彩调业余爱好者自发组织成立,出于传承永福彩调与丰富百姓业余生活的目的开展彩调表演

    属实

    1.永福县人民政府加强日常检查,禁止露天卡拉OK经营业主在中午12:00至14:30、晚上22:00至第二日早上8:00等时间段播放音乐和高音喇叭,其余时段要求经营业主严格控制音量,严防噪音扰民情况的发生。

    2.永福县人民政府对彩调队组织者进行约谈,严禁彩调队在中午12:00至14:30、晚上22:00至第二日早上8:00等时间段演出。同时,广泛发放《致全县热爱传统彩调的广大中老年朋友的一封信》,呼吁群众在做到传承传统彩调文化的同时做好噪音污染防治。

    3.进一步强化噪音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露天卡拉OK经营业主、彩调队组织者教育宣传。

    阶段性办结

    14

    D2GX202105090048

    1.平乐县锦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厂房,属于未批先建。2.该公司的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外环境,臭气熏天。3.该公司晚上烧锅炉时产生的噪声,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

    平乐县

    其他污染,大气,噪音

    平乐县人民政府5月11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锦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平乐镇月城街加油站旁,2021年3月份完成建设,共鲜米粉生产线2条。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有环评批复。公司厂房已办理不动产证

    2.厂区内建设有2个10立方米的废水沉淀池,2021年4月底调试性生产,每天产生废水约0.6吨,公司实行了雨污分流。现场查看收集池未收集满,未发现废水外排。厂区内及厂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未闻到到臭味。

    3.公司有0.5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1个,锅炉靠近山体一侧,锅炉运行时间为22:00~01:00,平乐生态环境局组织监测人员对离该厂房最近的居民区进行夜间噪声监测,噪声监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平乐生态环境局责令锦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于6月24日前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完成验收,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生产。督促公司调试生产期间,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前,沉淀池内生产废水定期抽至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阶段性办结

    15

    D2GX202105090055

    平乐县源头镇有两三家红砖厂,生产过程中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平乐县

    大气

    平乐人民政府5月10日现场调查核实:

    1.源头镇辖区内共有2家砖厂平乐县源头镇闽兴新型页岩砖厂位于平乐县源头镇坭塘村委上坝村,距最近村庄上坝村约800米,2014年2月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砖厂安装有脱硫塔一个及脱硫设施,静电除尘设施一套。现场调查,该厂正常生产,脱硫除尘设施运行正常,生产产生废气经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经烟囱排放,查看在线数据,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监测均值达标。

    2.平乐县源头镇义水页岩砖厂位于平乐县源头镇九洞村委义水村,距最近村庄义水村约1.5公里。执照、环评批复砖厂安装有脱硫塔一个及脱硫设施、涡轮水磨除尘、低温电除尘设施一套。因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于2021年3月份以来报告停产至今,现场核实时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部分属实

    1.平乐供电分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前停止对平乐县源头镇义水页岩砖厂供电。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恢复生产。

    2.平乐生态环境局加强平乐县源头镇闽兴新型页岩砖厂、平乐县源头镇义水页岩砖厂监管,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已办结

    16

    X2GX202105090081

    罗锦镇岭桥村下来山屯的温氏种猪场,常年排放黑臭污水至农田、河流、果地,导致农田无法种植作物,影响作物耕种、收成;并且空气污染严重,臭气熏天。

    永福县

    水,大气

    永福县人民政府5月11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岭桥村温氏种猪场为尊龙凯时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下辖的种猪场,项目位于罗锦镇岭桥村委会下来山屯,占地面积482.44亩该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项目于2017年5月18日获得环评批复,已经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配套有综合养殖废水处理站污染治理设施。

    2.现场调查,种猪场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种猪场产生的废水深度工艺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标准。现场查看场界四周无明显外排痕迹,在养殖废水处理池四周及下游沟渠中,水体清澈,周围农作物生长正常,通过近闻沟渠中水体没有明显养殖废水异味。在猪场围墙外顺风时能闻到从猪场内飘出来的轻微臭味。

    部分属实

    永福生态环境局要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罗锦种猪场废水治理设施设备,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已办结

    17

    X2GX202105090051

    由于灌阳县人民政府将工业园区规划在达溪村,且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都是冶炼、石材等大型企业,严重影响到村内的空气、水质,现已无法饮用,村民不得不买高价水来维持生活。该村村民已经缴纳饮水工程的建设费,但是现在还未有水到户。村内卫生差,猪栏、厕所、粪屋四处可见,臭气熏天。

    灌阳县

    水,大气

    灌阳县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1.文市工业片区石材产业园和锰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入驻企业11家,其中石材园5家,石浆交由康雷石材公司处理锰业循环经济产业园5家文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019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行。

    现场检查时,工业片区内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外排现象,生活污水排放至文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管网排入灌江,发现污水直接排到灌江的现象。园区内的铁合金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均稳定达标。

    2.文市镇达溪村共五个自然屯,接入了文市镇江西水厂集中连片饮水供水管网。经调查,该集中连片水厂运行正常,不存在村民已经缴纳饮水工程建设费,没有水到户情况。灌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水质进行检测,水质都能达到农村饮用水标准。由于饮用习惯,当地老百姓自愿购买山泉水饮用。信访件反映村民不得不买高价水来维持生活的问题并不存在。

    3.达溪村内养殖场(户)有2家,蒋某清养殖场现存栏545头,建有沼气池、化粪池,存在污水从处理设施中溢出和少量直接外排现象。蒋某文养殖户现存栏31头,建有化粪池,污水外排至外环境,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养殖场完善设施并做好粪污处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部分属实

    1.灌阳生态环境局要求石材和冶炼企业确保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2.灌阳生态环境局2021年5月11日对蒋某清养殖场进行采样监测,如监测超标,将依法查处。灌阳县农业农村局对养殖场养殖条件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处理,负责指导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3.文市镇政府继续督促村委以“三清三拆”“乡村振兴”为契机,加大清理范围,拆除废弃猪栏、旱厕等建筑,持续搞好村内卫生环境。

    阶段性办结

    18

    D2GX202105090051

    叶水锰矿无相关手续,非法开采锰矿,洗矿废水直接排到阳安乡、张家镇河里,污染河流,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平乐县

    平乐人民政府5月11日现场调查核实:

    1.叶水锰矿实为燕水锰矿,位于张家镇和阳安乡交界处。2011年11月期,按法律规定,禁止在该矿区进行锰矿开采。在利益驱使下,燕水锰矿周边仍然有部分村民为追逐高额利润,无视法律规定,在废弃矿点重复进行开采作业,翻挖取锰。

    2.经现场调查,燕水锰矿区由于后期非法开采,该地区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破坏,非法开采行为同时对周围村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2012年来,平乐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该地区非法开采行为。但由于非法开采行为属于部分村民个人行为,机械设备简单,流动性大,打击非法开采存在一定难度。从今年3月份以来,平乐县对该地区非法采矿加大了执法力度,至今未出现违法开采行为。现场核查,燕水锰矿区周边河流河水水质,未见浑浊现象。

    部分属实

    1.平乐人民政府责令张家镇人民政府、阳安乡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加强对矿山的监管,组织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有非法开采的,立即采取行动予以打击。

    2.平乐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引进了《尊龙凯时市平乐县深能银山岭100MW光伏发电项目》,利用该项目建设根治燕水锰矿区非法采矿行为。

    阶段性办结

    19

    D2GX202105090058

    栗木镇六岭村白芒垒朱某成养猪场,建设在村庄水沟上游,养殖了约2000多头猪。该养猪场将养殖废水、粪便排放到旁边一个用篷布垫底的露天池塘里,大量臭味飘散出来,影响村民生活。该养殖场将死猪乱丢乱放,污染环境。

    恭城瑶族自治县

    水,土壤,大气

    恭城县人民政府5月11日现场调查核实:

    1.栗木镇白芒垒朱某成生态养殖场,农业用地相关审批手续并报备,完成了备案手续,有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距最近居民点500米以上。

    2.现存栏生猪约2400头。恭城生态环境局2021年4月19养殖场违法排污进行立案调查,责令15内完成对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治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目前,该养殖场已建设完成一个黑膜沼气池约7000平方米,两个收集池(氧化塘)约1000平方米。其中黑膜沼气池覆盖密封,其余两个收集池(氧化塘)存有经沼气发酵处理后的养殖废水。

    3.现场调查,沼气池、收集池均已正常使用,养殖场在饲喂时添加益生菌,到沼气池旁才闻到养殖臭味。该场内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容积约20立方米,专用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未见有死猪乱丢的现象。

      

    部分属实

    1.恭城县人民政府要求恭城县生态环境局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养殖场严格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妥善处理养殖废水废渣,严禁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并依法开展排污许可登记要求恭城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要求栗木镇人民政府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恭城县督查绩效办、县整改办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跟踪督办,压实各单位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阶段性办结

    20

    X2GX202105090004

    2013年为桂三高速建设提供石料进行建设龙胜县瓢里镇大云村的采石场,高速公路建成后由“盛盈公司”接手,石场开采至今,当地自然环境不断恶化,洗矿废水直排,污染河流,废石渣倾倒至山涧,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龙胜各族自治县

    水,土壤

    龙胜人民政府5月10日经现场查核实:

    采石场为龙胜县盛盈石材有限公司六庙石灰岩矿,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有效期自2019年8月1日至2028年6月24日。

    1.在桂三高速建设期间,该采石场为桂三高速定点供料。采矿权人2011年3月24日更为龙胜县盛盈石材有限公司。该矿山2019年2月28日通过了采石场标准化建设验收。龙胜县盛盈石材有限公司2020年6月28日获得了龙胜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

    2.现场核查时,厂内各项环保设施配套齐全,企业生产时已开启环保设备,落实喷淋系统、除尘设备等去除扬尘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用水进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流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未发现该矿山存在将污水外排现象,矿区旁边河水未见浑浊。

    3.反映的废石渣倾倒的山涧为矿背面的一条小溪,排放的废石废渣为原矿山在进行覆土层土层和风化层剥离时,未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将剥离的废石废渣运输至设计的排土场堆放,而是直接将废渣废石向剥离面下方排放,目前该矿山已经将生产和剥离时产生的废渣运输至固定排土场堆放,不再将产生的废石废渣排放至该山涧。已责令业主对排放的废石废渣进行清理

    部分属实

    1.龙胜生态环境局要求龙胜盛盈石材有限公司于6月30日前完善厂区雨污分流,做好降尘措施,同时要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龙胜县自然资源局督促该公司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和严格落实绿色矿山要求进行开采,对不符合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之处,于2021年7月31日前整改完毕。

    3.瓢里镇人民政府督促该公司生产时开启环保设备,并加快对排放的废石废渣进行清理整改,于2021年7月31日前清理完毕。

    阶段性办结

    21

    X2GX202105090008

    周家塘居民区的消防通道长期被活禽商户占道经营。这些活禽商户生煤球烧水时,产生刺鼻煤烟味,并且导致道路湿滑,影响居民出行;部分商户凌晨四点宰杀活禽,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休息,虽然在2019年修建了两条排水沟,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更方便了商户将污水直排管网,污染城市水体。

    荔浦市

    大气,水,噪音

    荔浦市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1.周家塘活禽行地处中心市场位于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为市规划的活禽交易摊点,为个体经商户,均采用手工屠宰。该路规划为6米宽,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

    2.经现场核查,市场内工商户店面都存在店外占道经营行为,有五家店面使用煤球烧水用于鸡鸭屠宰后脱毛。部分商户存在凌晨四点宰杀活禽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的现象。2019年7月在荔浦市增设了一条污水管网及各摊位专用下水口,将该区域的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荔浦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但部分商户在售卖及屠宰活禽过程中意识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有少量污水流入道路导致湿滑。

    基本属实

    荔浦市人民政府按照消防要求施划4米宽消防通道标线,并取消占用消防通道的摊位设施。要求使用煤球烧水的五户商户立即停止使用煤,改用清洁能源。要求所有商户调整营业及活禽宰杀时间,凌晨6点以后再进行宰杀,避免产生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对商户加强宣传教育,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清洁工作,避免污水、粪便直接流落到路面。加强该区域附近的地面卫生清扫工作,发现垃圾及时清理。

    阶段性办结

    22

    D2GX202105090002

    六合路与东环路交叉区域,在夏秋季干燥天气,傍晚7点至8点左右经常弥漫生活垃圾焚烧的胶味,臭味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多年来多次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七星区

    大气

    七星区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核实:

    经对六合路与东环路交叉区域的漓江厂宿舍、汇通小学生活区、上东国际、金鸡岭市场等地进行走访,群众均表示未发现焚烧生活垃圾的现象。因日常城市管理工作需要,七星区城市管理局每日会安排城管队员对该地段进行巡查。经询问现场城管队员,未发现有焚烧生活垃圾现象。2019年,该地段曾有群众反映废旧物品回收站分解废旧物品时产生胶味,七星区城市管理局和七星生态环境局已及时处理。2020年及2021年未接到群众投诉。

    部分属实

    七星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六合路与东环路交叉片区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露天焚烧行为,将依法处理。

    七星区城市管理局和七星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废旧物品回收站的监管力度,严禁废旧物品回收人员焚烧废品,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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