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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尊龙凯时市第二十二批)

    2021-05-09 15:26 来源:尊龙凯时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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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尊龙凯时市)

    (第22    2021 5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GX202105010074

    尊龙凯时荔浦市荔珑废塑料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暗设排污管连接市政污水井管道,将未处理生产废水偷排至市政管网,附近村庄水井、鱼塘、农田受到污染;暗管途径村庄,管道破损泄漏,废水污染村民菜地及土壤环境。村民曾多次向相关部门映,但未得到解决,至今该公司正常运营,仍有污水外排。

    荔浦市

    土壤

    荔浦市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1.荔浦县荔珑废塑料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位于荔浦市长水岭工业集中区金牛园区拓展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有环评、验收手续。有《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2.2021年2月4日荔浦生态环境局根据举报线索,就该企业未经生态环境局批准私设排污口(排污管)一事立案查处。2021年2月19日,企业日常巡查时发现生产废水排污管网受到人为破坏并向荔城镇派出所报案,企业在停止排污管网使用后,已对管网进行修复。管网破损期间确有部分生产废水进入雨水沟。目前,企业已按规定将厂内排污管网截断,停止向荔浦市城市污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2021年5月2日现场调查时公司已停产,要求企业立即拆除私设的排污管。企业将预处理过的生产废水排放至荔浦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未流入附近村庄水井、鱼塘、农田使其受到污染。近期,荔浦生态环境局未接到关于该企业废水偷排的举报及投诉。

    部分属实

    1.荔浦生态环境局要求荔浦县荔珑废塑料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在未通过审批前,停止使用私设的排污口(排污管),并对该企业私设的排污口(排污管)一案依法查处。

    2.荔浦生态环境局加强检查执法,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阶段性办结

    2

    D2GX202105010056

    荔柳路经贸大厦旁边荔浦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外机,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生活。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荔浦市

    噪音

    荔浦市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1.本件与第20批D2GX202104290037号举报件属于重复投诉件。
    2.荔浦县人民医院,位于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66号,其医学影像楼内投入使用的核磁共振机房空调室外机运行时产生噪声,机房空调24小时运行,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2.2021年2月23日,荔浦市人民医院接到附近居住小区群众反映空调室外机噪音扰民的问题后在设备周围安装2米高隔音屏,同时设备基础支撑与地面连接处,也增加减震垫重新加固。2021年3月23日再次接到群众投诉电话,医院再次组织施工,在原来隔音屏基础上增加1米高的隔音板。

    3.4月30日现场调查发现,医学影像楼核磁共振机房空调室外机原计划隔音屏已经全部施工完毕。荔浦生态环境局对空调外机旁居民区金茂大厦六楼进行噪声监测,未达标。

    基本属实

    荔浦生态环境局要求荔浦市人民医院计划在原来的隔音板上方加装一块横向的隔音板,以达到进一步降噪隔音效果。在原整改基础上持续强化措施,确保离医学影像楼核磁共振机房空调外机附近居住小区周边声环境符合2类功能区标准。对附近居住小区群众进行走访,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阶段性办结

    3

    X2GX202105010076

    1.全州县东山乡三江村委支部书黄某等三户,从2014年至今,无视周边村民人畜饮水安全,在水源地上游几十米的地方开设养牛、养猪场,严重污染下游水质。2.黄某等人目无法纪,策划、纵容不法分子强占邻近的东江村水源,毁坏东江村民人畜饮水水池、水管设施设备。

    全州县

    全州县人民政府5月3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三户养殖场分别为全州县东山三江养牛场、黄某福养猪场、黄某成养猪场。东山三江养牛场2013年6月建成,建有污分离设施、污水沉淀池、三级厌氧池、好氧塘,环保手续齐全。黄某福养猪场和黄某成养猪场,均为非规模养殖场。

    2.上述三个养殖场均不在全州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在规划的禁养区范围内。居民的饮用水源地位于东江村东南方向水源壶半山腰处,与东江村相距约600米处,村民直接架设水管接入家中。三个养殖场与水源地方向相反,养殖场下方无水源地。检查时全州县东山三江养牛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周边自然沟渠未发现养殖废水排放痕迹。其它两个非规模化养殖场建设了相关环保配套设施,运行正常。以上三个养殖场产生的牛粪及猪粪和分离渣经堆肥发酵后全部作为肥料进行农业利用,周边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痕迹。
    3.经核查2021年3月当地政府接到三江村与东江村水源湖饮水纠纷问题,要求调解处理。2021年4月乡政府聘请技术人员对东江村水管进行维修,同时协调三江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目前,县法院已受理三江村诉状。

    部分属实

    1.全州县农业农村局继续做好三家养殖场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2.东山乡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宣传县人民政府划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文件精神,指导散养户做好选址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

    3.全州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全州县东山三江养牛场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4.东山乡政府对三江村委三江村的村民饮水问题做好调处工作。

    已办结

    4

    X2GX202105010075

    尊龙凯时市象山区铁西垃圾站常年霸占公共人行道和机动车道,工人们基本不在垃圾站工作范围内作业,垃圾车旁污水横流,垃圾满天飞,人行道被垃圾压缩车压出水坑,里面长期聚集污水,臭气熏天。垃圾压缩车不分昼夜露天处理垃圾,噪声扰民。附近居民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此事,但未得到处理。

    象山区

    土壤

    象山区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1.铁西垃圾中转站2004年改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中转站每日垃圾周转量到130吨,确保垃圾做到日产日销。
    2.现场调查时,因铁西中转站2号机组故障无法使用,临时配置一台8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两台水平式两车三厢压缩装置车,转运辖区居民生活垃圾,垃圾车旁存在污水、垃圾堆放等问题。垃圾清理收运,临时性大型垃圾压缩车作业时,因机械原理等原因,噪音比中转站机组大,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

    属实

    1.象山区人民政府责令铁西垃圾中转站5月30日完成2号机组修缮。

    2.环卫承包公司加强对环卫工人的教育,加强操作的规范培训,尽量减少噪音的产生。

    3.加快垃圾转运速度,增加对中转站场内的冲洗次数,减少垃圾产生异味,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

    阶段性办结

    5

    X2GX202105010102

    1.尊龙凯时源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幕后老板陈某有,在飞子山采石场开采完山体后,用威胁的手段将采石场开采出的平整土地一百多亩及部分农田占为己有,现将这些农田用围墙围起来,作为源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开采石料的存放地。2.源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开采临桂区万福路旁的采石场,在开采期间越界开采400多万吨。在矿山许可证到期后,利用大型炮机和膨胀剂等化学原料辅助偷偷开采。3.源泓建材公司超越审批范围开采没有相关部门管制,开采造成大量粉尘污染。陈某有的混凝土公司洗泵车的混凝土废料直接倾倒于岭脚底村水源源头,导致饮用水源污染,泉水枯竭,使得一百多亩农田荒废。4.陈某有应付政府部门修复山林的要求,风声一过立刻将移栽苗木铲除继续开采,没有炸药就使用炮机不分昼夜开采,影响周边村民作息。

    临桂区

    生态

    临桂区人民政府5月3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原飞子山采石场采矿许可证于2014年12月5日注销,尊龙凯时源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出资参与该项目。采石场平整土地项目建设有砖混结构围墙,圈围占地面积约一百多亩,未经批准建设,用地现状为建制镇以及裸地。目前所建的钢构铁皮棚厂房对外出租给各企业用于加工经营门窗等,现场未发现堆放石料情况。

    2.该公司侯寨采矿场石灰岩矿项目矿山采矿证到期后存在偷挖盗采行为,多次被区自然资源局查处,并扣押挖机和铲车等设备。

    3.2019年7月22日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对该矿山2017年越界开采部分,实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20年,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对该公司擅自占用、毁坏林地的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恢复原状(生态修复)的责任,未能如期修复,则赔偿生态修复费用。2021年5月3日,对临桂镇岭角底村饮用水水源和泉水枯竭,农田荒废情况进行调查,未发现混凝土公司洗泵车的混凝土废料直接倾倒于岭脚底村影响水源和农田荒废情况。

    4.该公司侯寨采矿场生态修复方案已编制完成,因复垦资金未到位,而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2021年5月3日现场调查时,该采石场未开采。

    部分属实

    1.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对原飞子山采石场平整土地项目违法占地建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部分,将依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处置,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将根据《土地管理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如当事人逾期未能拆除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对尊龙凯时源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非法采矿行为,2021年,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第四地质队对该矿山历年违法开采总量进行估量核算、汇总,拟召开区常务会专题研究对该矿山处罚相关事项。在对尊龙凯时源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要求当事人对该矿山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3.加大对违法占地建设及矿山的监管、巡查,严厉打击各类土地及矿产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6

    X2GX202105010051

    七星区空明西路明东小区有些住户占用公共区域,用于堆放私人杂物(大多是捡破烂的垃圾),长期堆放产生难闻的气味,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环境卫生,给其他住户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多次向物业、社区反映情况,但每次治理后又会再次堆放。

    七星区

    大气

    七星区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明东小区有些住户占用公共区域,用于堆放私人杂物实为明东小区4栋居民唐某,有捡破烂的嗜好,并将捡来的破烂长期堆放于4栋1楼楼梯下的空间内,产生气味影响。据了解唐某有智力问题,与其沟通较困难,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曾多次清理其捡的破烂,但不久唐某又再次将捡回的破烂堆放于此。

    部分属实

    1.七星区人民政府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对该小区楼道堆放的杂物进行全面清理并消杀。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已于5月4日在该小区4栋1楼楼道旁安装铁门,杜绝唐某堆放杂物。

    2.七星区人民政府要求小区物业每日开展巡查,发现类似堆放情况立即清理整治。

    已办结

    7

    X2GX202105010039

    1.尊龙凯时市荔浦市滨江路金外滩小区左侧市政路十多家夜市摊点每晚经营至凌晨4点,猜码声、喧哗声等噪音严重扰民;2.金外滩胡桃里音乐酒馆低音炮设备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居民曾向荔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互相推诿,存在不作为行为,问题得不到解决。

    荔浦市

    噪音

    荔浦市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1.市政路露天夜宵摊位于荔浦市人民政府大院西侧的沿街门面,共有十余家个体夜宵摊。2019年以来,荔浦市开始对包括该区域在内的城区范围进行综合整治,整治后,该区域问题得到较大改善。现场调查时,在市政路未发现有露天烧烤炉和流动露天无组织排放油烟炉灶、烧烤炉,夜宵摊炉灶全部进店并安装使用油烟收集净化设施。公安部门夜间巡查发现夜宵摊点顾客猜码、划拳等噪声扰民行为偶有发生,部分摊点确实存在营业到凌晨三四点的情况。
    2.荔浦市胡桃里餐饮有限公司内部有低音炮等播放设备。检查时内部音乐设备正常开启,餐厅周边窗户全部关闭,产生的噪音较大,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2021年5月2日,荔浦生态环境局对该餐厅进行噪音监测,结果未达标。经查,荔浦市相关部门近一年未收到关于该音乐餐厅的噪音投诉。

    基本属实

    1.荔浦市人民政府强化宣传引导,教育餐饮店业主夜间不得准许消费者在餐饮等场所进行划猜码拳、喧哗等产生噪音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活动。

    2.荔浦市公安部门加强巡逻,依法对划猜码拳、喧哗等行为进行查处。

    3.荔浦生态环境局要求荔浦市胡桃里餐饮有限公司于1个月内完成整改,确保附近居住小区周边噪声环境符合2类功能区标准。

    阶段性办结

    8

    X2GX202105010055

    全州石桥头釆石场在密石岭恶性开采石灰石,投诉人曾多次向相关部反映,但处理效果并不理想。石场未停止釆石,且加剧了掠夺性开采,把密石岭炸得惨不忍睹,大片山体、植被消亡。每天放炮如地震,机器施工噪声扰民,烟尘滚滚,长久不散,导致小学无法上课。2018年向中央环保督察时反映过,但是全州县的干部纵容、包庇、袒护石桥头采石场,

    全州县

    生态

    全州县人民政府5月3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石桥头采石场位于文桥镇新月塘村委石桥头村,名为全州县石桥头采石场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8日。有环评批复、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报告、社会稳定影响风险评估报告。2020年1月通过验收,被确定为市级绿色矿山。

    2.经核实,该采石场按矿产资源自上而下分层台阶式进行露天开采,对矿区周边山林无影响。企业对矿区范围内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志已完成修复和复绿面积6.739公顷。该矿山使用林地的开采区域和排危区域均在核定的范围内,在开采的同时对矿山道路两侧及原老矿区部分区域均进行了复绿。

    3.采石场采矿区距离最近村庄310米 ,距离庙头镇歌坡小学1000米以上,该小学已于2019年9月合并到距采石场5公里以外的庙头镇完全小学,对学校上课无影响。采石场每月爆破作业4次左右,每次爆破均流程备案施工。该采石场采用封闭式生产厂房,安装喷淋除尘系统,厂区配备洒水车和除尘雾炮机,每日机器生产作业到晚上9点,存在噪声影响。

    4.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时收到反映该采石场举报,相关部门均进行了调查处理,未发现有干部纵容、包庇、袒护石桥头采石场的情况。

    部分属实

    1.县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求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设计,边开采边整治,做好复垦复绿。
    2.县公安局督促、指导爆破限公司爆破作业时,聘请专业测振技术员对爆破振动影响数据进行采集,确定合理用量,安排合理爆破时间,做到爆破作业不扰民;同时采取有效的爆破降尘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爆破产生的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3.全州生态环境局督促和要求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和爆破作业时间,尽量规避周边居民休息时间,中午午休时间(12点—14:30)和晚上7点以后不能开展有噪声扰民的生产作业,减少噪声污染,避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要求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厂区洒水除尘工作,要求企业在机器生产作业时,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生产粉尘和噪声污染,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大洒水频率,减少爆破产生的扬尘污染。

    阶段性办结

    9

    D2GX202105010032

    庙头镇湾山村湘江河段,有家公司(浙江顺州市源顺河道有限公司)以清理河道名义进行挖沙,将河道里的沙洲(小岛)上约400亩的林木和农田破坏掉了。

    全州县

    生态

    全州县人民政府5月3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为规范开采秩序,县政府于2016年5月就湾山溪洲至上东岭约1公里的河道采砂许可权进行公开拍卖,嵊州市源顺河道疏浚有限公司竞拍到此河段的采砂许可权,并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及临时用地手续。2016年至今,由于存在矛盾纠纷,该段河道采砂一直没有正常开工生产,2020年7月,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对全县河道疏浚和采砂开展专项整治,要求所有河道疏浚和采砂企业,在未取得全部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前,一律停止生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作业。

    2.该溪洲上不存在农田,有八十亩左右的林地。现场调查时没有发现林木和农田被破坏掉的现象。

    部分属实

    全州县河道采砂综合执法大队、庙头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该河段的巡查管理,防止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县采砂办加强对该河道的采砂监管,在没有取得采砂相关手续前一定不允许该公司开工生产,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已办结

    10

    D2GX202105010013

    镇政府去年在两江镇上菜园村建设污水收集管网,但污水未通过附近200米的污水管道排放,而是通过暗管排到雨水沟,后排入洛清江。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处理效果不理想。

    临桂区

    临桂区人民政府5月2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两江镇两江村委2013年至2019年年底90%的农户完成厕所改造并建成化粪池,2020年两江镇人民政府在村庄内建设了一套污水处理设施,该设施2020年12月开始使用,主要有两个污水三级处理池,一个是人粪污水处理池和一个生活污水处理池,用于收集村庄每一户污水,收集污水经三级沉淀后,通过污水排放口自然流入水沟。在污水处理池蓄满水后排污口有少量污水也流入水沟。村庄中处理后的污水沿水沟流向洛清江,未接入镇区污水管网。2021年4月,接到群众反映后,临桂生态环境局到现场采样检测,检测结果超标。临桂区两江镇接到报告后组织施工方和设计方摸索整改方案,消除环境影响。

    属实

    1.临桂区两江镇人民政府立即对排污口进行封堵,杜绝污水通过排污口排出,协调专人对三级沉淀池内的污水进行定期清运。

    2.协调组织施工,在2021年7月31日前将上菜园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接入镇区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

    阶段性办结

    11

    D2GX202105010002

    杜莫镇下樟村有家红印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100多亩。

    荔浦市

    生态

    荔浦市人民政府5月2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红印矿业实为尊龙凯时荔浦鸿运矿业有限公司。2018年12月,该公司竞标获得杜莫镇鸿润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采矿许可有效期为2019年3月14日—2029年3月14日。该公司2020年6月获得环评批复,8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林地使用合法手续,擅自对山体进行开采,存在非法采矿行为,非法占用林地100多亩的情况。现场调查时公司处于停工状态,

    基本属实

    1.2020年10月,荔浦市森林公安局将案件向荔浦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林某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83万元。2020年11月,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对林某某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1年3月,荔浦市林业局对该公司未经审批擅自使用林地给予行政处罚,共处罚款92万元。
    2.相关部门对该公司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跟进项目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情况。

    阶段性办结

    12

    X2GX202105010103

    全州县干部蒙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套取自治区每个乡镇每年250万元的生活垃圾补贴款,让亲戚朋友投标在各乡镇建设垃圾焚烧炉。以黄沙河镇为例,焚烧炉建成后日处理量约2吨左右,无法处理每天20多吨的生活垃圾,造成二次污染,垃圾臭气熏天。全县剩下无法处理的垃圾拉往全州镇田尾村内的山间填埋,导致地下水污染严重。

    全州县

    土壤,大气,水

    全州县人民政府5月3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2016-2017年期间,全州县建设了48个镇、村级垃圾处理中心、处理点项目。项目工程款均由专用账户分拨至各乡镇财政所,再支付给施工单位,垃圾处理运营费由县财政负担。蒙某某未分管乡镇垃圾焚烧炉项目,且垃圾处理运营费用均严格按照财政支出制度执行,个人不可能通过职务之便套取垃圾处理补贴款。
    2.因镇、村级垃圾处理设施未推行垃圾分类,设计存在缺陷,处理不能满足要求,2020年9月15日起,不再使用此设施,垃圾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目前全州县自筹资金正在建设15座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期为3个月。

    3.黄沙河镇垃圾焚烧处理中心只作为临时垃圾转运站,因设计缺陷,特殊时节和雨季场内堆放垃圾会产生一定臭味,现垃圾已做到及时清运。待设施完善将不再堆放垃圾转运。2020年9月15日之前,部分未焚烧垃圾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4.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有环评、验收手续,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运行;填埋库下游50米处设置了3个监测井,定期对监测井地下水监测。经查阅资料,未发现有渗漏废水超标排放。未发现有地下水质超标。查阅三个观测井近期监测数据,均达标。

    部分属实

    1.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每个季度定期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做好监测工作,对观测井的地下水质进行检测,及时公开垃圾处理场渗漏液、观测井地下水的水质监测信息情况。

    2.加快筹措资金建设15座乡镇垃圾中转站(预计2021年7月中旬建成),确保乡镇垃圾处理收运处理有效衔接。
    3.进一步落实垃圾处理县、乡镇、村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垃圾处理规范有序发展。
    4.按照每300人配1名保洁员的比例,全县共配备2724名保洁员,确保乡镇垃圾清扫保洁到位。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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