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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尊龙凯时市第十五批(1))

    2021-04-30 15:38 来源:尊龙凯时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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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尊龙凯时市)

    (第15 1   202143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GX202104240081

    尊龙凯时市临桂区五通镇西塘村委透江村虾子山采石场露天作业,粉尘严重污染环境;生产过程,大型设备噪音扰民。

    临桂区

    大气,噪音

    临桂区人民政府4月25日现场调查核实:

    虾子山采石场是尊龙凯时尊龙凯时桂安矿业有限公司采矿项目,有环评手续,尚未自行验收。有采矿许可证,配套建设环保和其他辅助工程设施。采石场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露天开采,开采的石料在密闭车间进行破碎作业。开采区、装卸区和堆场已采取措施除尘,生产中会产生一些无组织粉尘。

    2.2021年2月18日起,采石场间断性生产,2021年正常生产十几天,4月25日现场调查时,采石场正常生产。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矿山开采采用表土剥离、凿孔爆破时会产生瞬间的噪声,以及开采后的石料在密闭车间进行分级破碎时产生的噪声。该采石场中午和夜间不进行生产。

    部分属实

    临桂区人民政府将加大对尊龙凯时尊龙凯时桂安矿业有限公司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粉尘收集、降尘和降噪措施,处理好周边养殖户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2

    X2GX202104240070

    1.恭城镇燕新工业园区无污水处理厂,丰华食品厂、金茶江内看守所、武警中队、大米厂、杨杨洗车店废水直排水沟,导致下游庄埠村水沟、小河无雨水时发黑发臭,鱼虾死亡,臭味污染。2.祥晔砂石场在古城村、岭尾村、天堂村开采河沙,洗沙废水直排河流,开采过程中破坏河道,导致大雨、洪水时,周边村庄、农田被淹没。

    恭城瑶族自治县

    水,生态

    恭城县人民政府4月2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燕新工业园区已铺设至县污水处理厂管网,故未建设污水处理站。园区内企业丰华食品厂污水抽至县污水处理厂管网;杨杨汽车售后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重复利用;大米厂位于金茶江物流园内,2017年已停产至今,该物流园产生污水经自建沉淀池处理后直接排放,未接入县城污水管网。看守所、武警中队产生污水为生活污水,排入自建的三级化粪池,未接入县污水管网,看守所和武警中队现因化粪池已满,生活污水从化粪池溢出排往外环境。2.恭城祥晔砂场采砂点位于恭城镇古城村,采砂范围在渡雷村至古城村河段,办理采砂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后,于2021年1月10日开始采砂。自该砂场开采以来未经历洪水,未出现过淹没周边村庄及农田的现象。该采砂点属于恭城河内的一个砂洲,在采砂过程中该公司严格按照规划报告的设计进行采砂,对河道起到一定的清淤疏浚作用,在一定程度降低了风险。该砂场建有4个沉淀池,洗砂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才排出,目前为止未发现有废水直排进河流现象。

    部分属实

    1.恭城县人民政府约谈金茶江物流园,要求其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处理后的污水通过管网接入县城污水管网;要求杨杨汽车售后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及时清理沉淀池污泥,确保排放污水无污染。要求看守所和武警中队于2021年5月5日前清理化粪池,确保污水不排入外环境。

    2.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县水利局督促恭城祥晔砂场严格按设计规范采砂,并规范砂石的堆放,加强砂场日常管理。2021年4月进入汛期后,为保证防汛安全,恭城县水利部门已按要求停止祥晔砂石场采砂作业。

    阶段性办结

    3

    D2GX202104240066

    工商局大楼隔壁的顺民超市水空调机安装在工商局大楼的楼顶上,早上8:30开机,晚上21:00关机时产生的震动声较大,其余时间较小,对楼下居民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处理效果不理想。

    恭城瑶族自治县

    噪音

    恭城县人民政府4月2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2019年恭城顺民世纪商贸有限公司租用二楼建设超市,9月份在装修时将中央空调外机(二台风冷机)安装在原工商办公楼3楼楼顶。2020年6月有居民曾反映过空调噪音太大问题,莲花镇政府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该公司于2020年7份对空调外机进行了整修,加装了基座减震胶垫,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2021年4月26日进行现场核实时,由于气温较低,中央空调的风冷机未达到自动启动控制温度,开启电源后风冷机无法启动,没能直观的看到是否有震动和噪声影响。经向周边居民和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在空调风冷机启动和关停时都会产生较大震动,震动影响较明显,风冷机正常运行时的噪声影响不是太明显。

    基本属实

    1.恭城生态环境局要求恭城顺民世纪商贸有限公司联系空调安装专业人员来落实防震降噪措施,如防震降噪措施效果不理想,立即重新选址,搬迁空调风冷机。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整改。

    2.恭城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莲花镇人民政府监督恭城顺民世纪商贸有限公司按时完成整改。

    3.恭城县绩效办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跟踪督办,压实各单位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阶段性办结

    4

    X2GX202104240061

    1.东面村,回龙庙沙场和椅子村,梅子湾沙场,在河边洗沙,废水直排入河。废沙废泥堆积在河边仓库。2.川江电站、桐子湾电站拦断河水发电,影响下游农田及饮用水。

    恭城瑶族自治县

    生态,水

    恭城县人民政府4月26日现场调查核实:

    1.(1)龙庙砂场加工点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东面村委2019年、2020年进行基础建设时,分别委托该砂场及村民柯某某在回龙庙附近河段采沙,2020年11月村里基础建设完工后该砂场已停止采砂。在采砂过程中,确实存在部分废水流入河中的现象。目前现场还剩有砂石机械设备和一个简易厂棚,无成品砂及废泥废砂堆积在河边。

    (2)梅子湾砂场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现场检查时,该砂场停产,未发现污水直排入河的情况,未发现废泥废砂堆放在河边,厂坪堆放有约100m³砂石。

    2.(1)川江电站、桐子湾电站位于恭城县西岭镇营盘村,水电站拦水坝均位于海洋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根据规定恭城县于2021年3月24日对川江电站、桐子湾电站采取了停止供电、切断上网线路、解除上网协议、封闭厂房等处理措施。目前川江电站、桐子湾电站处于封闭关停状态,上游河水通过拦水坝流入下游河床。

    (2)川江电站、桐子湾电站附近村庄共涉及农户10户,耕地面积约19亩。据现场核查,种植作物长势较好,目前没有出现农田缺水的现象。水电站下游有社公岭屯、桐子湾屯村民居住,两个屯分别建有人饮项目且正常使用,目前用水正常。

    部分属实

    1、恭城县水利局2021年4月27日对柯某某河道采砂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于5月4日前撤离机械设备,平整采砂弃料,恢复河道畅通。

    2、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川江电站、桐子湾电站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恢复发电。同时加强水电站的监督管理,避免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阶段性办结

    5

    X2GX202104240060

    龙虎乡实乐村的500年古樟树下有人建房、搭建铁硼,影响生态,乱倒垃圾,污水直排。

    恭城瑶族自治县

    土壤,水

    恭城县人民政府4月2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龙虎乡龙岭村实乐屯500年古樟树为挂牌古树,古树下房屋为龙岭村村民蒋某某住房,屋前户主自行搭有铁棚、木棚,古樟树周围放有房主日常生活用的柴草堆,同时还存放其收集的废品,包括废纸、废弃冰箱、废易拉罐、废铁等,该农户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存放至垃圾回收点,由环卫工人统一收集处理,现场未发现生活垃圾乱倒现象。通过对古樟树四周及房屋四周仔细查看,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

    部分属实

    1.龙虎乡人民政府要求住房蒋某某于4月30日前自行拆除违规搭建的铁棚、木棚以及堆放的杂物,如不自行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

    2.龙虎乡人民政府要求蒋某某将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工人处理,不得随意倾倒,不得在古樟树旁堆放废品及垃圾,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阶段性办结

    6

    X2GX202104240057

    1.新街镇葛洞村集体土地梨园,面积12亩,被王某林租下后,用来存放矿石,用作尾矿沉淀池,并在政府要求复垦后,虚假整改。尾矿沉淀池存在安全隐患。2.王某林的石英砂厂、废旧塑料厂,石英砂厂含硫酸的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附近干江,后汇入灌江,污染河流。废旧塑料厂夜间偷偷生产,生产废气污染,臭气影响周边生活环境。

    灌阳县

    土壤,大气,水

    灌阳县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1.王某某堆放砂石(非矿石)位置位于尊龙凯时市日升石英砂厂门前,2020年9月王某某租赁新街镇葛洞村集体土地约9亩,用于堆放黄关至西山公路建设多余的约2000立方米砂石,在制砂过程中产生大量淤泥排放至堆放场。2021年4月10日灌阳县自然资源局下达通知要求王某某2021年4月18日前完成复垦任务。现场检查时,砂石堆放场已有8亩完成复垦并已种植辣椒。

    2.石英砂厂实为尊龙凯时市日升石英砂厂,位于灌阳县新街镇葛洞村干江边,有营业执照、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该厂建有两条石英砂生产线,一条生产线于2018年停产,另一条生产线于2021年4月23日自行拆除。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无生产废水外排。
    3.塑料厂全称灌阳县佳润塑料加工厂,位于灌阳县新街镇葛洞村。该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正处于建设阶段。

    部分属实

    1.灌阳县自然资源局、新街镇政府督促当事人王某某在淤泥前方设置安全警示牌,用围栏进行隔离,计划于2021年5月10日前,清除淤泥重新填土,彻底完成复垦。

    2.新街镇人民政府组织核实灌阳县佳润塑料加工厂有关审批手续的合法性及同实际建设的一致性,如涉及到违法用地、违法审批等情形,将依法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7

    D2GX202104240073

    1.自治区老干部休养所大院内有约100多亩地被开发成房地产,院内大量绿化树被砍伐。2.自治区老干部休养所内违章建筑十分严重,很多住户增建平房或加高楼层。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反映,已经几个月了,没有人处理。

    七星区

    生态

    七星区人民政府、尊龙凯时市林业和园林局经现场调查核实:

    1.根据尊龙凯时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所测绘的宗地图显示,宗地红线范围内不存在被开发成房地产的情况。林木都按规定办理了砍伐、移植树木手续,不存在大量绿化树被砍伐的情况。

    2.老干部休养所内共有各类大小建筑62栋。大院内许多建筑为上世纪60年代所建,有部分房屋已经成为危房,因此大部分住户对房屋进行修缮时,不同程度地存在擅自截弯取直、功能加建等现象。老干部休养所有部分住户存在违建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七星区人民政府成立尊龙凯时市老干部休养所院内违法建筑问题处理工作小组,集中清点和甄别尊龙凯时市老干部休养所院内违法建筑。于2021年5月30日之前完成。对清点出来经市自然资源局确认属于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有针对性的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及整治计划;如违法建设已经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必须拆除的,首先劝导当事人自行依法拆除;如当事人坚持不拆除,相关部门在完善案件法律程序后,根据政府命令进行统一强制拆除,拟定完成整治拆除时间为2022年7月。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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