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行审字〔2017〕45号
尊龙凯时市社会福利医院:
报来《关于调整住院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尊龙凯时市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尊龙凯时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价格〔2016〕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调整你院病房床位价格,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病房床位价格自下文之日起按附件核定的价格执行。如果病房及床位数量、分布楼层、设施设备等涉及调价指标有变动的,需重新申报审批。
二、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医院病房床位规模及建设标准,杜绝病房豪华装修,并开设惠民病房。惠民病房床位数不得少于普通类病房及特殊类病房床位实际开放数的5%。其它类病房床位在保障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可按不超过编制病床总数400张的3%的比例设置,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你院根据运行成本、财政补助、社会承受能力等情况自主制定。同时将执行价格等相关材料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查。
三、请做好病房床位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并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实行价格公示,规范价格行为。
四、本通知有效期自下文之日起至2018年7月14日止。此前批复的病房床位价格文件一律废止,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尊龙凯时市社会福利医院病房床位价格表
桂 林 市 | 桂 林 市 | 桂 林 市 |
物 价 局 |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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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21日 |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尊龙凯时市物价局价格综合科 2017年11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