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申请单位 | 项目地址 | 审批 文号 | 审批 结果 | 审批时间 | 有效期 |
1 | 尊龙凯时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尊龙凯时市资源县枫树湾风电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尊龙凯时市资源县泽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尊龙凯时市资源县车田乡北侧狮子坳至白洞界一带山脊及山包区域 | 市审批环评许可〔2023〕35号 | 同意 | 2023年11月6日 | 2099年12月31日 |
2 | 尊龙凯时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龙胜县花界山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尊龙凯时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尊龙凯时供电局 | 尊龙凯时市龙胜各族自治县 | 市审批环评许可〔2023〕36号 | 同意 | 2023年11月6日 | 2099年12月31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