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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  引  号] 114503000076341378/2024-03031
  2. [发文机构] 尊龙凯时办公室
  3. [标  题] 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4.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24〕10号
  5. [成文日期] 2024-06-23
  6. [印发日期] 2024-06-23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6-28
  9. [有  效  性] 有效

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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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尊龙凯时)尊龙凯时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尊龙凯时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尊龙凯时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尊龙凯时办公室

2024623


(此件公开发布)


尊龙凯时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压实各有关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全链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36号)、《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尊龙凯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8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包括发展改革委、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宗委、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和园林局、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委,市供销社,尊龙凯时海关,管办,尊龙凯时两江国际机场等。

第四条考核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统一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品安全办)受市食品安全委委托,会同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工作。

第五条  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状况等,同时设置即时性工作、加减分项。对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等,同时设置即时性工作、加减分项。具体考核指标及其分值在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明确。

第六条每年11日至12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食品安全办根据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要求,组织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制定本年度考核方案及其细则,报市食品安全委审定后印发实施。

第七条考核程序:

(一)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以下程序:

1.日常考核。食品安全办及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线上抽查、资料审查、调研督导、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形成日常考核结果。

2.年中督促。食品安全办会同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实地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和上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整改。

3.食品安全状况评价。食品安全办委托第三方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开展食品、农产品抽检监测等,综合相关情况形成食品安全状况评价结果。

4.年终自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对本年度食品安全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即时性工作、加减分项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及佐证材料报送市食品安全办。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年终评审。食品安全办及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结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评和日常掌握情况进行评审。食品安全办及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对相关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

6.综合评议。食品安全办汇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日常考核、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和年终评审结果,会同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加减分项、降级和否决情形,综合评议形成考核结果报市食品安全委食品安全办及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对相关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

7.结果通报。考核结果经市食品安全委审定后,通报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抄送市委组织部、市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

(二)考核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采取以下程序:

1.日常考核。食品安全办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线上抽查、资料审查、调研督导等方式,对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形成日常考核结果。

2.履行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职责考核。食品安全办对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组成单位履职情况等进行评价。结合实际,县(市、区)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生产经营食品过程中掺杂掺假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超标等情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专项协作小组组成单位进行挂钩减分。综合上述工作情况,形成专项协作小组考核结果。

3.部门自查。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对本年度食品安全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即时性工作、加减分项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及佐证材料报送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对自评情况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年终评审。食品安全办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结合自评、日常掌握情况和自治区对尊龙凯时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进行评审。食品安全办对相关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

5.综合评议。食品安全办汇总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的日常考核、履行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职责考核和年终评审结果,研究加减分项、降级和否决情形,综合评议形成考核结果报市食品安全委食品安全办对相关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

6.结果通报。考核结果经市食品安全委审定后,通报至市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抄送市委组织部。

第八条考核采取量化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即时性工作、加分项和减分项分值在当年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明确。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若该年度尊龙凯时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为A级,则县(市、区)人民政府得分排在前85个县(市)、3个城区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A级,得分排在8名以后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B;若该年度尊龙凯时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为B级及以下,则县(市、区)人民政府得分排在前64个县(市)、2个城区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A级,得分排在6以后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B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得分排在前10名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A级,得分排在10名以后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B级。

县(市、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下调一级,最低降至C级:

(一)本行政区域内未能有效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

(二)本行政区域内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总监或安全员配备率较低、未有效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的;

(三)本行政区域内存在生产经营食品过程中掺杂掺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未按规定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违法使用农药兽药导致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五)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不力导致食用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六)本行政区域内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未按规定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七)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八)其他应当下调等级的情形。

县(市、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D级: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应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二)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五)其他应当为D级的情形。

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下调一级,最低降至C级:

(一)在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对设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对评定尊龙凯时市考核等级下调一级负有主要责任的;

(二)在市食品安全委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经查实因履职不到位,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考核等级下调一级负有直接责任的;

()其他应当下调等级的情形。

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D级:

(一)在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对设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对评定尊龙凯时市考核等级为D级负有主要责任的;

(二)在市食品安全委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经查实因履职不到位,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考核等级为D级负有直接责任的;

()其他应当为D级的情形。

第九条本考核年度考核结果通报之前,次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纳入本考核年度予以减分或降级,不再纳入次年年度考核。

第十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应当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对通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并抄送食品安全办。食品安全办根据职责,向市食品安全委各成员单位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有关整改措施与整改时限。

食品安全办及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应当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通报问题整改,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加强指导。食品安全办应当定期督促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完成通报问题整改。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评议考核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第十二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食品安全委予以通报表扬:

(一)考核结果为A级的;

(二)考核排名较上一年度提升较大的;

(三)基础工作推进、重点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状况等方面成效突出的;

(四)在落实党政同责、监管工作、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共治等方面形成创新性示范经验做法,在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以及在自治区食品安全委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获得通报表扬或加分的。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自治区、尊龙凯时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奖励。

食品安全办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创新性示范经验做法,通报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

第十三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有考核结果为D级或考核排名连续三年列最后3名情形的,由市食品安全委委托食品安全办会同相关部门约谈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约谈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约谈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有关表彰、年度评奖等。

县(市、区)人民政府有上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或考核排名退步较大情形的,由食品安全办会同相关部门视情况约谈县(市、区)食品安全办主要负责人。市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有上年度自治区食品安全委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或考核排名退步较大情形的,由食品安全办会同相关部门视情约谈该单位有关负责人。

第十四条对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相关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食品安全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752日尊龙凯时办公室印发的《尊龙凯时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考核内容要点

附件

考核内容要点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要点

1

食品安全

基础工作

100分

组织领导、制度机制建设、责任体系建设、能力建设、队伍建设等。

2

食品安全

年度重点工作

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风险管理、打击违法犯罪、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产业发展、社会共治等。

3

食品安全状况

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等。

4

即时性工作


考核年度中国家、自治区、尊龙凯时市部署新增的重点专项工作(如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和开展重大专项整治等)。

5

加分项


在落实党政同责(包括队伍建设、投入保障等)、监管工作、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共治等方面形成创新性示范经验做法,在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以及在自治区食品安全委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获得通报表扬或者加分等。

6

减分项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上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未整改落实、对自治区食品安全委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扣分项负有责任的情形等。

有关说明:具体考核指标及分值根据该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调整,由食品安全办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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