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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  引  号] 114503000076341378/2021-02188
  2. [发文机构] 尊龙凯时办公室
  3. [标  题] 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4.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21〕21号
  5. [成文日期] 2021-06-05
  6. [印发日期] 2021-06-07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06-15
  9. [有  效  性] 有效

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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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尊龙凯时)尊龙凯时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尊龙凯时各单位:

《尊龙凯时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尊龙凯时办公室

202165


尊龙凯时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79号)精神,推动尊龙凯时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尊龙凯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制,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为建设健康尊龙凯时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科室党支部建设。加强

社会办医疗机构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办医疗机构党建工作管理机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反腐败力度,筑牢监管底线。(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明确监管职责。在不单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监管定期协调机制,实行会商制度,解决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中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问题,确保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尊龙凯时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承担主体责任,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设置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病案管理、输血管理、医学伦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等专业管理委员会,健全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要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医院章程,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各环节自律,提高诚信经营水平。加强公立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建立医院法治办公室(科室)和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纠,建立并推广使用信息化智能化依法执业自查系统,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依法执业承诺机制,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信用制度,医疗卫生机构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科室与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科室逐级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4.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通过购买服务、委托授权等方式,积极引导、扶持和培育一批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提升其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发挥行业组织在制定标准及规范、经营管理、维护信誉、调处服务纠纷等方面作用。利用行业组织的专业力量,健全医疗卫生质量、技术、安全、服务评估机制和专家支持体系。鼓励医疗卫生相关专业成立行业协会,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管理规范,约束惩戒成员单位的失信和违规行[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增强公众健康权益意识,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行业监督。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投诉举报专栏,鼓励公众通过举报专栏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医疗卫生行业违法违规情况。加强对投诉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社会监督员以及专业机构和中介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二)明确监管任务,实施全行业全过程监管

1.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网上办理”,实现审批时限再提速。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实行容缺办理及承诺制办理,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报材料。发挥卫生技术评估在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临床准入、规范应用、停用、淘汰等方面的决策支持作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尊龙凯时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2.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全市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组织体系和监测系统,强化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全员参与、覆盖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内部质量和安全控制体系。推行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配送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落实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对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开展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监督和评估,依法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3.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全面实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对社会效益、服务提供、综合管理、成本控制、资产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监管,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与评价结果挂钩。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等情况,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加大对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负债、对外投资、资金结余使用等监管力度。公立医院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晋升、奖惩直接挂钩。审计机关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审计监督。(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不得违反经营目的,不得将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督促其依法公开服务价格等信息,加强对违规收费和医疗服务项目欺诈行为的查处。依法依规惩处损害患者权益、不当利益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积极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重点加强对慢性病、大病、住院等医疗服务情况的监控,建立动态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管控异常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司法联动,建立健全医保欺诈骗保案件情报沟通、协作查处和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案件移送受理渠道,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4.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全面实行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和多机构执业备案制度。强化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息化监管,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和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加强对开展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临床研究应用的医学伦理审查监管,严肃查处违背医学伦理和科研道德的不端行为。继续加强“九不准”等相关制度执行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反医德医风和违法套取医保基金的执业行为,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

5.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行业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巩固部门间联合执法、线索移交、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合力监管。严厉打击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承包科室、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中医、义诊等旗号开展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打击骗取、套取公共卫生资金和医保基金行为。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6.加强公共卫生监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实施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加强生活饮用水、游泳场馆水质、放射性危害等监测,加强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环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过程监管,逐步实现实时监测。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考核和监管,将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情况与等级评审、绩效评价挂钩。(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以及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高毒、高危粉尘、噪声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加强疫苗安全监管。加快建立完善疫苗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确保全过程可追溯。规范疫苗流通秩序,加强疫苗招标采购、储存、配送、接种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疫苗全程冷链监控。督促落实疫苗出入库管理、“三查七对”、预防接种记录登记报告等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7.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健康产业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制定完善新型健康服务监管政策,明确管理主体和监管责任,提高监测能力。加强对医疗卫生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重点打击健康体检中心出具虚假报告、养老机构虐待老人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等相关产业的监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

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监管,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强对中医类健身、健康检测、体质辨识、功能康复等器械设备的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的监管。建立保健食品监管执法联动长效机制。落实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企业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在销售保健食品过程中制作发布虚假广告和通过不正当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手段

1.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开展执法稽查和案例评查,加大层级稽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通报、案件协查和办案联动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程序,做好案件移送和协查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检查人员、检查对象名录库,完善抽查实施细则。建立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医疗机构信用承诺制度,落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不良诚信医疗卫生机构“黑名单”制度,建立不良执业行为的约谈、公示机制和问责机制利用市场主体综合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鼓励和引导有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主动进行信用修复。(牵头单位:市

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

3.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公开事项和时限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和方式,重点公开依法执业、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信息,公开信息查询系统。定期公开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相关许可、检查、考核评估和行政处罚等信息,提升监管力度和效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

4.大力推进智能监管。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运用智能监管、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手段,加强信息采集分析,规范服务行为。推进尊龙凯时卫生监督执法智能平台的使用,利用建设的现有卫生监督指挥平台,探索使用“电子眼”对医疗废物暂存、放射防护、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实施在线监控。采用移动执法、建立电子案卷等手段,提升综合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5.积极推动“信用+综合监管”。建立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制度,开展市场主体诚信教育工作。结合“信+综合监管”国家级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尊龙凯时市医疗卫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事前信用承诺与诚信教育、加强事中信用分级监管、完善事后信用惩戒,构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部门间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信息的互认共享。(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

6.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范围,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巡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方式。合理配置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员、定责”,乡镇(街道)卫生计生监督站要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增强综合监督执法能力,配齐行政执法人员,并接受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推动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兼任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员。大力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横到边、纵到底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网格化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全面推进协同监管。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挂钩机制,以及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挂钩机制。健全行政审批、日常管理、监督抽检、行政执法等监管信息共享,完善不良信息相互通报机制,推进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将公立医院院长、民营医院法定代表人、投资利益主要获得者、相关医务人员等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行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的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四)加强综合监管保障,确保监管有力长效

1.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建立由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市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医保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主要针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相关政策情况、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综合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政府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察,督察每两年覆盖17个县(市、区),视情况延伸至乡镇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和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对相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和县(市、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重大问题报市人民政府,涉及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

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法制和标准体系建设。积极配合自治区对地方医疗卫生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医疗卫生执业资格、资源配置、服务质量、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等全流程技术标准。配合自治区针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医疗卫生服务新技术、新设备、新业态等,制定相关监管标准,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信息化水平。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通过整合、扩容、拓展,实现医疗、医保、医药等网络数据信息的共享和动态监管,以及各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各领域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统一应用。扩大在线监测等应用范围,推进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的应用,建立执法文书电子化管理系统,实行一户一档,健全医疗机构电子监管档案,逐步规范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化管理。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监管部门网络安全责任,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和检查,保障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4.加强综合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市、县、乡三级卫生健康监督和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充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力量。推进综合监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将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人员纳入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负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医保基金监管执法部门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督执法工作。各乡镇(街道)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执法任务。加强各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和医保基金监管机构的资源配置及规范化建设,其依法履职所需的业务用房、设备购置以及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执法监督队伍作风和纪律建设,打造公正廉洁、执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执法监督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市医保局牵头负责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相应制定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职责,厘清责任链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督察考核。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序推进,市卫生健康委定期或不定期牵头开展督察考评。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依据重点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每年1210日前向尊龙凯时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综合监管工作情况,重点报送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相关政策情况、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综合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等。报送邮箱:glwjwjdk@leke7788.com,联系电话:2805049

(三)严肃追责问责。严肃查处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映强烈、监管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并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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