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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  引  号] 114503000076341378/2019-10817
    2. [发文机构] 尊龙凯时办公室
    3. [标  题] 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4.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18〕69号
    5. [成文日期]
    6. [印发日期]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01-04
    9. [有  效  性] 有效

    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尊龙凯时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尊龙凯时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尊龙凯时办公室

    20181225

     

    尊龙凯时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印发尊龙凯时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3号)精神,加强尊龙凯时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尊龙凯时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席大大总书记视察尊龙凯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保护湿地,修复提升湿地功能,规范利用行为,为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和建设美丽尊龙凯时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将全市所有湿地纳入监管保护范围,通过分级管理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权属单位的责任,重点加强自然湿地、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

    2.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在坚持保护优先、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可持续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的多重功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

    4.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全市各级林业部门要做好湿地保护修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国土、环保、水利、农业、水产畜牧等湿地保护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

    (三)总体目标

    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维护湿地的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2020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47856公顷。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

    1.建立组织管理体制。湿地保护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水产畜牧、旅游等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湿地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湿地保护修复相关工作。建立尊龙凯时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推进和协调落实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各项工作。[市林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旅游发展委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认定尊龙凯时国家、自治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认定后的重要湿地要设立界碑、界标,标明湿地面积、类型、主要生态功能和保护物种、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等,做好分类管理,建立管理档案,落实保护责任。[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委、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快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设立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地的方式,加强对国家和自治区重要湿地的保护,提高湿地保护率。2020年,每个县(市)至少要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1处以上,或设立湿地保护小区2处以上,并相应建立保护管理体制。[市林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水利局、农业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制定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和补偿办法,建立稳定的湿地保护修复长效机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构建政府补偿与市场化补偿相结合的补偿体系,明确实行湿地生态补偿的湿地类型、保护要求、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牵头,市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落实湿地保护目标

    5.制定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尊龙凯时湿地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会同市有关部门印发实施,把湿地保护的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市林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根据第二次自治区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将全市47856公顷湿地面积作为管控目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及要求落实到位,依法依规加强保护管理,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生态功能不降低。[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牵头,市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完善湿地修复制度

    7.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组织制定湿地修复管理办法,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对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相关管理部门和用地单位要进行严格的科学调查、论证和评估,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对未经批准将湿地转为其他用途的,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实施恢复和重建。能够确认责任主体的,责成其自行开展湿地修复或委托具有修复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对因历史原因、自然灾害或公共利益遭受破坏退化的,经科学论证确需恢复的,由湿地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修复责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林业局、水利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根据尊龙凯时湿地保护规划,各湿地主管部门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重要湿地和自治区重要湿地。通过污染清理、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围网拆除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统筹协调区域或流域内的水资源平衡,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确保湿地生态用水需求。[市林业局、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多措并举增加湿地面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被侵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分析被侵占原因,落实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制定恢复方案,通过各种湿地恢复措施,限期恢复原有湿地及生态功能。各有关部门要在水源、用地、管护等方面,为增加湿地面积提供有利条件。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时,要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湿地小镇、湿地乡村,增加湿地面积。[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湿地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专家对湿地修复工程方案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估,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评估和后评估。依法公开湿地修复方案、修复成效,接受公众监督。[市林业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

    11.完善湿地监测体系。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一般湿地的监测评价。加强对湿地面积变化、湿地生态质量变化、水生生物的监测,强化对具有饮用水源功能的河湖库水环境质量监测,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林业、国土、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获取的湿地资源相关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加强生态风险预警,防止湿地生态系统特征发生不良变化。一般湿地资源的监测评价信息,由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运用监测评价信息,为保护修复湿地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健全湿地用途管控机制

    12.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各湿地主管部门完善涉及湿地相关资源的用途管控制度,合理确定湿地相关资源利用的强度和时限,进一步加强对取水、污染物排放、野生动植物尤其是鱼类等水生动物资源利用、挖砂、取土、开矿、林木采伐、引进外来物种和涉外科学考察等活动的管理,避免对湿地生态要素、生态过程、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造成破坏。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和自治区重要湿地,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禁止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禁止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向湿地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破坏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鱼类洄游通道,禁止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其他活动。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占用湿地的,建设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湿地保护方案,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应当包括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市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认真落实《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严厉查处违法利用湿地的行为。湿地保护管理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湿地利用进行监督,逐步建立重要湿地监控网络,实时监控重要湿地保护状况,对湿地破坏严重的地区或有关部门进行约谈。探索建立湿地利用预警机制,遏制各种破坏湿地生态的行为。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湿地执法机制。造成湿地生态系统破坏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情节严重或逾期未恢复原状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实施时间安排

    (一)研究启动阶段201812月底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尊龙凯时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尊龙凯时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1月至20205月)。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各项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6月至12月)采取自查、全面检查的方式,对全市开展的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进行全面对照检查。迎接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的湿地保护修复验收考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狠抓监督落实,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形成湿地保护合力,确保实现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水利局、农业局、旅游发展委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湿地保护修复投资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主导作用,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全市湿地保护修复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保护地的建设和运营,积极争取国际合作项目和国家政策性银行的优惠贷款,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技术研究,建立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攻关机制,重点开展喀斯特湿地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江河湖库水生态安全、退化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恢复等研究;制定湿地保护修复技术规范,加快湿地重点技术领域先进、适用、成熟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应用湿地保护修复、湿地污染治理、外来生物防控、湿地生态产业、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模式等先进适用技术。[市林业局牵头,市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宣传教育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丰富湿地保护修复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移动媒体等渠道,宣传普及湿地科普知识,依托湿地公园建立一批湿地保护教育基地,抓好广大中小学生湿地保护知识教育,动员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和相关知识传播,提高公众对湿地价值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旅游发展委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附件:尊龙凯时市湿地面积总量目标管控表

        

     

     

    附件

    尊龙凯时市湿地面积总量目标管控表

    (单位:公顷)

    单位

    湿地

    面积

    湿地类别

    河流

    湿地

    湖泊

    湿地

    沼泽

    湿地

    人工

    湿地

    合计

    47856

    34249

    587

    1160

    11860

    灵川县

    5390

    2455

    50

    0

    2885

    全州县

    6113

    4753

    0

    0

    1360

    兴安县

    3509

    2524

    45

    141

    799

    永福县

    4481

    3148

    13

    0

    1320

    阳朔县

    2862

    2292

    78

    0

    492

    灌阳县

    1945

    1724

    0

    0

    221

    龙胜各族

    自治县

    3672

    3604

    0

    0

    68

    资源县

    2511

    2152

    0

    248

    111

    平乐县

    4497

    3762

    12

    0

    723

    荔浦市

    2936

    2094

    0

    0

    842

    恭城瑶族

    自治县

    2862

    2217

    8

    0

    637

    临桂区

    4744

    2119

    283

    690

    1652

    象山区

    250

    24

    9

    48

    169

    秀峰区

    234

    114

    61

    0

    59

    叠彩区

    189

    169

    20

    0

    0

    七星区

    420

    380

    0

    0

    40

    雁山区

    1241

    718

    8

    33

    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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