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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  引  号] 114503000076341378/2017-10520
  2. [发文机构] 尊龙凯时办公室
  3. [标  题] 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4.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17〕40号
  5. [成文日期] 2017-08-11
  6. [印发日期] 2017-08-14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7-08-21
  9. [有  效  性] 有效

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字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尊龙凯时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尊龙凯时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尊龙凯时办公室

                              2017811

尊龙凯时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和《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尊龙凯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1号)精神,明确任务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现结合实际,提出尊龙凯时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席大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尊龙凯时实际,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着力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制度建设及尊龙凯时特色医改,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强化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进一步提高改革行动能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和重点突破,抓好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提供健康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出台《尊龙凯时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健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网络,明确家庭医生团队主体地位,优化签约基础服务包和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制定统一签约服务协议文本,健全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以及医保等政策。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人群后普通人群”的要求,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入手,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贫困户签约率达到100%(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医改办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实施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基层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推动医疗联合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

开展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试点,抓好灌阳县县域公立医院集团和恭城瑶族自治县医共体建设试点。兴安县、永福县、荔浦县、临桂区作为县乡村一体化的试点县区,要在医共体建设上实现新突破,要整合县域医疗资源,打通优质资源下沉通道,实现县、乡、村“服务体系一体化”,同时,通过对村(居)民生、长、病、老、终五个阶段的全生命周期关怀,实现“服务内容一体化”,将健康服务理念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在非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至少与12个乡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和病人上通下联,不断提高基层就诊率,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在城市,按“院办院管”、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原则,促进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组建团队参与、支持签约服务,从保疾病向保健康转变。重点抓好市第二人民医院与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叠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联体建设。积极支持各三级医院与所在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紧密型医联体。通过以市带县,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重点做好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尊龙凯时医学院附属医院与县区级医院医联体建设。

深化“中医医联体”建设质量。以市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和优势病种治疗为牵引,扎实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充分吸收综合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加入中医医联体。

深化妇幼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妇幼医联体建设质量,加快形成优势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下沉和上下联动的格局。同时,继续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建设工作,强化县级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和组织力度,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环境。

远程医疗实现互联互通。协调物价、医保部门完成远程医疗物价的定价及医保纳入等工作。市县两级医疗机构以及县级与市以上医疗机构实现远程医疗会诊系统、远程病理诊断系统、远程医学教育系统、远程会议系统等功能。

(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医改办负责)

(三)开展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出台三级医院日间手术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引导政策。(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物价局负责)

(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科室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大力推进远程医疗“县县通”惠民工程,推动构建“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六)完善并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关规划,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七)实施《尊龙凯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加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2017年项目计划并按计划要求推进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八)继续开展自治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和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建设,以典型示范带动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负责,市财政局参与)

(九)对市属公立医院开展综合绩效考核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力度。(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医改办负责)

(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建立新的补偿机制基础上,协调推进管理体制、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医改办、尊龙凯时联勤保障中心负责)

(十一)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下半年完成第二次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实现市级三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率基本达到85%。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级定价等措施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十二)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同时各县、临桂区保障财政投入补偿,确保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到位。(各县、临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推动完善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按照自治区的要求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物价局、市医改办分别负责)

(十四)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选择部分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开展制定公立医院章程试点。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引导城市公立医院实施精细化管理。在市中医医院、尊龙凯时医学院附属医院试点全面预算管理和工资总额控制办法,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参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十五)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拟订市本级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行办法,待自治区文件出台后,呈报市编委会研究审定。(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市财政局参与)

(十六)选择部分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相关政策文件。(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十七)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将指标分解至县区。每通报各县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主要监测指标排序情况。(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医改办负责)

(十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理顺管理体制,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实现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等“八统一”。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基金支付和管理,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市财政局、市医改办参与)

(十九)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分别负责)

(二十)全面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完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减少按项目付费的比例。探索对全市统一实施的临床路径管理病例进行医保付费。(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市财政局参与)

(二十一)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2017年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物价局负责,市财政局参与)

(二十二)按照自治区要求,全面推进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联网工作。20176月底前基本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工作)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年底前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二十三)按照国家制定的临床路径实施临床路径管理。2017年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负责)

(二十四)巩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成效,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增强保障合力。(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医改办分别负责,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参与)

(二十五)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开展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建设,继续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医院、乡镇卫生院,努力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负责,市财政局参与)

(二十六)推进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十七)配合自治区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提高药品质量疗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十八)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应对体系。(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十九)坚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推进实施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进一步完善以市为单位及以医联体形式联合带量采购,强化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阳光采购。扩大带量采购品种数量,进一步压缩药品价格水分。(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医改办负责)

(三十)贯彻落实《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201791日起,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两票制”。(市卫生计生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医改办、市国税局负责,市财政局参与)

(三十一)推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物价局、市国税局负责)

(三十二)根据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做好价格谈判与医保等政策的衔接。(市人社局负责)

(三十三)根据自治区要求,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十四)按照自治区要求,开展建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试点。(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十五)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向医务人员延伸。(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三十六)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十七)抓好社会办中医国家试点城市实施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7年将尊龙凯时列入首批国家级社会办中医试点城市,各县区要按照《尊龙凯时市社会办中医国家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实际切实抓好试点工作落实,加快推进社会办中医进程,鼓励传统中医药服务社会办医。(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十八)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巩固完善“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认真实施“托低不限高”的绩效工资政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工作,及时充实和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市财政局参与)

(三十九)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四十)贯彻落实自治区医学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招收培养142名(本科84名、专科58名)免费医学生。接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8名。派送31名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在职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新增100名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四十一)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加强疾病预防体系和慢性病防控体系建设。做好健康促进。(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四十二)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改革完善卫生系列职称评价和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完善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工作。(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十三)落实处方点评等制度。开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监控,列出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清单并进行监控,定期整改并进行通报。(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十四)加快推动尊龙凯时智慧医疗建设。大力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与自治区平台的互联互通与功能完善,积极配合自治区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居民健康卡发放和应用,20176月底前,发放首批居民健康卡,使具备用卡环境的医疗机构实现居民健康卡就医;年底前,开通微信公众号(尊龙凯时健康),使尊龙凯时市民通过移动终端享受健康服务。年内基本实现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机构健康管理信息互联互通,为分级诊疗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四十五)按照自治区要求,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精准对接”健康医疗科技帮扶机制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负责)

(四十六)按照自治区要求,开展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十七)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启动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推动健康和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进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体育局负责)

(四十八)继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十九)依法维护医疗秩序。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诊疗服务,纠正诊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涉医突发案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努力构建平等、健康、和谐的医疗关系。(市卫生计生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五十)深入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目标考核制和黄牌警告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努力控制艾滋病新发感染和病死率,确保艾滋病疫情不反复、不反弹。(市卫生计生委、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十一)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机构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巩固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实施尊龙凯时“十三五”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十二)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33号)。强化中医药饮片处方管理,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市级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市中医医院突出抓好疑难杂症治疗能力提升、“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抓好以重点学科建设为突破口的医疗帮扶,中药制剂工作,推进“崇华中医街”医馆运行等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五十三)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1733号)要求,坚持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市医改办负责)

(五十四)将医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实施绩效考核。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责任,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建立医改任务台账,加强改革监测和定期通报。(市绩效办、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及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五十五)不断总结推广医改成功经验,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及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十六)加强医改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医改正面宣传,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加大医改培训力度,对政府相关部门、医改办及公立医院管理人员等进行全员培训。(市医改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十七)加强医改督查评估。按照自治区要求对《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1733号)、《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桂医改办〔201718号)、《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医改办〔201719号)等文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做好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年底组织开展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及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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