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李方连为尊龙凯时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李方连的尊龙凯时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唐标明为尊龙凯时市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蒋文明的尊龙凯时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蒋伟名的尊龙凯时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三)
免去张琦的尊龙凯时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免去杨川的尊龙凯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曹阳的尊龙凯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罗润民的尊龙凯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