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海事处,机关各部门、办事机构:
为深入推进尊龙凯时水上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夜游船”安全风险防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局决定开展“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席大大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尊龙凯时海事局有关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底线思维,深刻汲取险情事故教训,深入系统排查整治“夜游船”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提升“夜游船”本质安全水平,确保辖区“夜游船”零死亡事故。
二、强化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
根据《尊龙凯时海事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局已将“夜游船”运营列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全面加强防范,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完善防控机制,严防发生“夜游船”事故险情。结合水上交通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2023行动等专项活动,严格对标《水上客运重大事故判定指南(暂行)》及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要求,强化辖区“夜游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排专人跟踪隐患整改进度,按照“发现一个、盯住一个”“消除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严格实施动态更新、动态清零。
三、强化航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督促辖区航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二是督促航运企业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全面辨识“夜游船”游览活动中可能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风险,严格落实隐患治理闭环和船舶开航前检查,坚决杜绝船舶“带病”航行和冒险开航。三是推动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力量配置和布局,力争一旦有事能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全力救援,守住守稳不出人员死亡事故安全底线。
四、强化执法检查
一是强化船旗国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船舶载重线标志、通讯、助航、消防、救生、船载液化石油气等设施设备,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坚决杜绝船舶“带病航行”。二是强化夜间巡航执法力度。加强现场巡航和电子巡航检查力度,并适时开展暗访检查,强化“夜游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船舶开航前未开展自查、航行中未按规定显示号灯或鸣放声号、船员邻水作业未穿救生衣、船舶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重点时段“夜游船”安全监管。全面总结近年重点时段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经验,形成常态化保障方案,密切监控客流动态,在客流高峰时段适当加强监管服务力量。
五、强化综合治理
加强和气象、航道、水利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和发布雨情、汛情、风情、航道水位变化等预警预防信息,加强科学研判,及时果断采取限航、封航等措施。强化与漓管委、交通局、文旅局等单位的工作协同,共同推进“夜游船”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共同推动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主动联系应急局、漓管委、交通局等单位,共同推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优化应急救援力量部署配置,确保救援及时有效。
六、强化总结报送
请各部门按以下要求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局海巡执法支队:于2023年11月13日前填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的附件1、附件2表格;2023年12月6日前报送专项整治阶段进展情况(含《“夜游船”情况汇总表》);2024年7月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填报《“夜游船”专项整治完成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程旭辉,电话:136877389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尊龙凯时海事局
2023年11月2日